遵流程合理安排督查工作

 新聞資訊     |      2014-04-21 15:07:34

對享受免費用水政策的用戶進行水表抄收管理。這一工作是稽查部督察員崗位新流程中所沒有的職能。但作為以查違規(guī)范用水為核心的稽查部,這項工作亦是很重要的。對此,部門就如何兼顧和更好的完成督察崗位工作,從41日起,對該崗位工作的時間做出了重新安排。即1-15日為水表抄收期,16-20日為抄表質(zhì)量現(xiàn)場復核期,21-25日為抄表考核卡片復核期,當月余下時間即為管網(wǎng)維修材料復核期。

同時,為使復核工作更加高效,部門還將原來兩種復核方式都用在同一個抄表期內(nèi),改為了抄表質(zhì)量現(xiàn)場復核只針對當月已抄見的水表,而卡片復核是針對次月抄見的水表進行投放復核。

(稽查部 杜愛軍)